楷书在结构上的变化主要是通过用笔和结法这两个方面所产生的,但这种变化是极其微妙的,它没有像行草书的那样强烈,因此需要学书者在不断的实践中细心体味,久之自有会心处,所有的变化必须以画平竖直为律,知其常而后能通其变,故平正是变化的基础。 笔形的变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形态上的变化,包括方圆,藏露,起止,曲直,俯仰,向背,肥瘦,长短等,二是角度上的变化,以横画为例不外乎三种变化,即平画,上斜,下斜三种,竖画亦不外乎三种,即直竖,左斜,右斜,只是角度不同而已。 体形的变化主要是通过点画,偏旁部首在位置上的挪动和角度上的变化而产生。从理论上来说,似乎要产生变化并不难,但实际上要做到既要有变化,又要在变化中不违背情理,既要字字意别,又要在不同中有一种统一的调子,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正如莫云卿《评书》中所说的:“真书之难,古今所叹,书法不由晋人,终成下品,钟书点画各异,右军万字不同,物情难齐,变化无方,此自神理所存,岂但盘旋笔札间区区求象貌之合者。”古人凡以书成名者,无不在楷书上下很大的功夫,特别是小楷,字形虽细,却法度具备,故凡欲工书者,当于同不求异,异中求同,违而不犯,和而不同,则自能穷变态于毫端,合情调于纸上,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凡一字中相似的点画并排在一起时最要注意变化二字,如“此”字之四竖,所字之三竖,非字之六画二竖,伤字之五撇,不但笔形有变化,角度亦有变化,绝无雷同之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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