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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书的形成历史

       “楷书”这个名称,历史上有两个意思。一是指具有法度,可作为楷式、模范的书法。清代刘熙载《艺橇》中说;“楷无正名,不独正书当之。汉北海敬王睦善史书,世以为楷,是大篆可谓楷也。卫恒《书势》云“王次仲始作楷法”,是八分为楷也;又云‘伯英下笔必为楷’,则是草为楷也。”另一个意思则是指正楷宇。因为有这两个不同的含义,故古往今来,在楷书的界定、起谭和外延等问题上争议很多。当然,本书是在后一个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的。
       楷书历史上又称为“真书”“正书”。所谓“真书”,意思是不惜助于顿外装饰的书体。唐代张怀瑙说:“宇皆真正,曰真书。”(《书断9》)楷书以前的书体都要借助一些外在的装饰手段,如篆书的剪刀、垂露,隶书的蚕头、波碟等等。而楷书则删除这些外在的装饰,使笔画呈其本来面目,故古人称之为“真正”的书体。所谓“正书”,则是从文字学的角度而言,是说楷书是一种规范的写法。从上述名称可以看出,楷书是一种规范的、端正的、成熟的书体。
      楷书究竟是谁创造的。这骨经是书法史上聚讼纷纭的问题。传统的说法总喜欢把发明各种字体的功绩归于某人的名下,如所谓史精作大篆、孪斯作小篆、程遭作隶书、王次仲作楷书等等,其实这种认识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一种书体的出现,最初总是起于民间,而且要经过许多代人的努力,不可能是哪一个人的力量所能完成的。楷书当然也是一样。至于王次仲创造楷书的说法更属误解。这种说法最初潭于卫恒的《四体书势》,其中有“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的话。然而卫恒的意思是说王次仲创造了规范化的隶书,与楷书井无关系。楷书起源于汉末,由八分书省改字形、改进笔画演变而成。所以历史上又把楷书称为“今隶”。根据目前的资料,相传为钟爵所书的《宜示表》等小真书以及吴凤凰二年(公元272年)的《九真太守谷朗碑》就是最早的楷书了。从汉末三国起,经过三百多年的时间,到隋朝统一中国,楷书才基本定型。其间在分裂和战乱的三国两晋南北朝,楷书经历了南方和北方不同的发展道路,不少书家为楷书的发展定型做出了贡献,如南方的王羲之、王献之、王憎虞、释智永、贝义渊,北方的郑遭昭,王子椿,索靖、崔悦,卢湛、姚元标、赵文深以及许许多多未留下姓名的民间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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