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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史的当代形态:多样化

       从古老的文字书写之美,到现代的书法艺术形式之美,我们看到了艺术史的现代感在书法中的独特阐释内容:重行为的是古典方式,重结果的是现代方式。行为的标志是各种笔法至上,而结果的标志则是作品形式至上。书法的选择,是“形式”。
      “走向展览厅”使书法必须与绘画、雕塑、设计等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如果书法坚持自己的特殊性,认为不当与绘画并驾齐驱。那么最好的选择,应该是不进展览厅,“羞与绛灌等列”。但现在,是书法自己争取到进人展览厅的权利,并且已在其中兴盛了几十年,成果迭出、精彩纷呈,故其再倒退回文人书斋几不可能。那么与绘画并肩,为视觉艺术世界增加新的门类,应该是一个合乎逻辑的选择。由是,重视“形式”,也应该是一个合乎逻辑的选择。
      与绘画、雕塑并肩的书法,在视觉艺术诸门类中各竞芳容.是展览这一现代形态的需要。它表明,在一个展示的观念中,应该是愈丰富多彩愈好;丰富多彩了,表明展、观的功能被强化了。那么同样地,在书法内容比如一个书法展览中,也应该是越丰富越好。所谓的“形式至上”,即是着意在于“丰富”。倘若是笔法动作划一,讲求标准与法则,那么相同的笔法行为所带来的必然是相同的形式效果。但如果倒过来,以形式效果为去取,则笔法行为的取用是予去予取视形式而定,当然应该是不同的形式美以不同的笔法行为来对待之。究其实质,正是在于希望不断以更新的手法(包括字法、笔法、章法)来创造出不断变化的丰富视觉形式效果。在此中,形式是目的,而方法是为目的服务的。
       于是,在视觉艺术诸项中增加书法,是为了丰富视觉艺术的展示(审美)内容;而在书法之中强调形式至上,也是为了丰富书法艺术的展示(审美)内容。这些内容包括哪些方面?除了五体书的形式变化,装裱外形式及书法家个人风格变化之外,最重要的一项,即是书法流派的走向成形。
       如果说,风格的变化是基于书法家个人因素的,是较为自然形式、渐变式的话;那么流派的出现却是基于书法家群体因素,是人为催化形成、是有着明确宗旨目标的。相比之下,前者是古典作派的,当然在现代也依然存在着的;而后者即是极现代的,依据艺术观念的不同、认识的不同、价值观的不同而组成(形成)的—它的最常见形态,即是“社团”。有宣言、有宗旨、有清晰的目标与努力方向,有明确的自我定位,诚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是由志向、理想、认知方式与价值观相近的一群艺术家,依照共同的宗旨目标聚合起来共同奋斗的一种目的性很强的形态。它与古典形态的文人雅玩墨戏,是完全南辕北辙的。来源书法 屋,书法屋中国书法学习网。
       流派的出现还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书法领地的不定于一尊,是多样化与多元化。而大凡多样性的格局,通常就不会专制与独裁,会提倡与鼓励自由竞争,其民主化特征必然较强。如果我们把书斋里的文人雅玩墨戏,比作是无可无不可的农耕式形态: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那么在书法走向展览厅之后,明确的“市场”竞争关系是一个严酷的现实:优胜劣汰、物竞天择。这种竞争关系是伴随着书法展览与创作与生俱来,想遮掩也遮掩不掉的“历史事实”。既然是“历史事实”无法改变也无从改变.那么我们这一代人所能作出的努力,是尽量使这种竞争处于一个相对公平的状态而不是一个强权与专制状态。正是在这一点上,书法艺术流派的蜂起,以及它们之间的平等相处,成为有效地制衡竞争关系,尽量减弱它的不公平因素的最佳方式。可以说:只要书法还不能孕育更多真正惫义上的艺术流派,则首先表明书法家队伍的思维贫乏,提不出自己的新理想新观念;其次也足以表明书法界的民主氛围还大大不够,缺乏催生新思想的肥沃的艺术土壤与循环机制。
       当然,所有这一切的前提,是书法必须自我定位为“艺术”“创作”。实用的文字书写是毋须奢谈什么流派的;而雅玩墨戏的美的书写,没有什么相异宗旨的艺术流派竞争,只要满足一己的愉悦与抒泄需要,也足以应对不谬。如果硬要在古典书法中寻找什么不同的艺术流派,不是刻舟求剑就是画蛇添足。比如篆书、隶书、楷书、草书,体式不同,但并不是流派不同,因为书写观念是相同的。又比如同一楷书中的欧体、柳体、颜体、赵体,也还只是个人风格的不同而不是理念的不同,当然也还不是流派所涉的问题。至于阮元倡北碑南帖,在已有的书法典籍中,是被明确当作“流派”来对待的。但我以为这也还不是真正的“流派”区别—写北碑与写南帖,文化系统地域系统的所属可能不同;但就写字这一点而言,还是处于同一认识水平之上,只不过强调与应用的侧重不同罢了。真正具有书法艺术流派特征的,应该是已经进人了展览厅的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书法流派—在中国是古典派、学院派、现代派,在日本是汉字派、假名派、近代诗文派、少字数派、前卫派.在韩国是汉字派、韩文派、现代书艺派。其间对书法的理解,已有相当的本质差异:比如中国的古典派,认为书法是古典形态的伸延,不能脱离汉字书写,但在风格技巧上可以更个性化;而学院派则认为古典书法成果只是一个平台,应该在其上再增加一个古来无之的“主题”以求衔接于时代,这是对既有古典模式做加法;现代派则认为古典书法已成为束缚艺术想像力与创造力的障碍,因此应该破坏之,脱离汉字,甚至也脱离书写,走抽象画的道路,这是对既有古典模式做减法。由是,三种不同的书法观念,导致了三种不同的艺术流派(它包含着不同的立场与不同的取舍方式)的产生。其间的差异,不是书法家个性的差异或情感宣泄的差异,也不是书写习惯与风格的差异,而是一种艺术观之间的根本差异。
       多样化的艺术民主,导致了多样化的流派现象,这是二十一世纪书法史上最壮丽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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