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观赏的视觉艺术的书法,形式本来应该是它的首要。没有形式,我们去看什么?而没有看的内容,书法又在哪儿呢?
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却并不是所有的书法家都乐于接受的。
早在从上古到中古直到近代,书法也有各种不同的形式,但它在本质上并不是被观赏,而首先是被阅读的。这是因为书法在过去是写字,写字是为交流,为意义的传递、为思想的记录、为一切文字的功用而不是审美的功用而发的。不为审美而发,并不等于其间不包含审美因子,但它的目的不在审美。甚至即使是注重书写之美,也只是以此来为文字传播的实用目的作更好的铺垫,美不是目的而只是手段。这些都是历史事实,无论是从众多的碑版石刻或是文人手札中,皆可寻出数不清的证明。欧阳修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对于古法帖名迹有过一个极为到位的解说:
所谓法帖者,其事率吊哀病、叙睽离,通讯问,施于家人朋友之间,不过数行而已。盖其初非用意,而逸笔余兴、淋漓挥洒……
对它作审美的联想,作艺术上的把握,“披卷发函,粲然在目”……这本是后人的一厢情愿,是审美活动,但并不意味着它原来就是为艺术创作而存在,是完整意义上的艺术品。
既然并非艺术品,当然不必考虑以形式为首要。“吊哀病、叙睽离、通讯问”是旨在意义的传达;传达到位,这手札尺牍的功用即告完成。当然因为有的书法家写得很好,因此也有人将这些已丧失了功用(或日已完成了功用)的手札尺簇收藏起来。如汉代的陈遵,“性善书,与人尺犊,主皆珍藏以为荣”,还被号为“陈惊座”。但这种收藏,是因为“性善书”的缘故?还是因为陈遵“赔于文辞”的文字功用?目下还无法区分得清。于是,是因为形式(书法)之美,还是因为文学之美—前者是视觉的,后者却是文意的,如果不辨青红皂白而盲目引来作为书法欣赏的例子,是要大上其当的。
即使退一万步说,收藏名家手迹、尺牍手札,是出于较为艺术的审美目的,但它也不会专注于视觉形式。一则收藏是以单件论,每件都有它的独特的文化品位在,在此为是在彼未必为非;而且收藏的目的是多样化的:既有对作品精美的赞叹与喜爱,也会有对人物品德的敬仰与佩服,还可以有对文辞内容解读的兴趣,它未必即是视觉意义上的观赏式的。完全可以想像:当一位收藏家遇到了一件珍贵的名人手迹,这个名人是个大学者、大作家或政治家,但字迹却实在拙劣。收藏家会因为书法价值太低而弃之不顾吗?显然不会。从一个收藏立场上看,它的文物价值、名人手迹价值,远远大于它作为一件美术品价值之所在。从严格意义上说,这是收藏与赏玩,但不是作为艺术美的作品欣赏。来源书法 屋,书法屋中国书法学习网。
在书法由近代的转型—由书斋进人展览厅之后,书法欣赏才开始逐渐走向真正意义上的美的欣赏。在展览厅的条件下,所有对名人事迹的缅怀、对文辞内容的咀喝,都首先被对视觉形式的感受所替代。一个展厅之中的一百件、五百件,甚至一千件作品,是不会每件皆有这么多的人文故事可供探寻的。而且,在展厅中观赏的心态,也决不会像是在书斋里那么悠闲轻雅;而多件并列的现象,又必然会促使欣赏者在潜意识里就有一个比较(竞争)的欲望:此优彼劣、此胜彼败。这比较的根据,即是作品的视觉形式,以及视觉形式的各种组成元素,如空间、如笔法、如字形结构、如纸色……没有观众是会先去翻阅大量资料,在了解每一位书法家的生平经历之后再来欣赏书法展品的。一切都十分简明扼要—没有视觉形式之美,就没有作品的价值。一接成形,一目了然。
展览厅为书法展品提供与规定了特定的欣赏方式,自然会反过来影响书法家的创作方式。为了在展览厅争胜,书法家再也不能优哉游哉,无可无不可,对自己的胜败漠不关心、麻木不仁了。书法创作从过去的文人墨戏变为今天在展览厅里的斗智斗能。呕心沥血、刻骨铭心,没有一个书法家愿意自己的展品灰头土脸,为人鄙弃,倘那样,还不如不去参展。那么很简单,为了在展厅中拥有一席之地,为人所关照,书法家们必须认真对待自己作品中的每一个细节、每一点表现。尤其是他必须对自己作品的形式塑造—其整体的形式氛围、其视觉震撼力、引起的视觉偷悦程度……都必须在创作过程中获得最大程度的尊重。不如此,则不足以称之为书法艺术作品,更不配在展览厅中展出。
强调书法艺术形式在当前的重要性,是因为书法作品的生存环境,从书斋转向了美术展览厅。既然是在展览厅,就必须遵循所有的视觉艺术共通的规则。凡是以眼睛来观赏的各种艺术形式,都应该在同一个起点上思考问题:绘画当然是主导。摄影、雕塑、设计,都极其注重视觉形式,视之为是生命维系。书法定位于展厅,却对视觉形式有意轻视,还以古典传统为借口来搪塞,这显然是自相矛盾、南辕北辙的。那么在今天,在书法的未来,我们应该毫不犹豫地对书法作品的形式塑造、形式语汇予以第一位的关心。区别仅仅在于,绘画、摄影、雕塑、设计用它们各自独特的表现手法来塑造视觉形式,而书法则立足于本位:以汉字作为形式构成的承载体,以书写作为形式塑造的主要手段,以笔墨技巧作为形式语汇的表现内容,以这些独特的、不可取代的形式要素来组合、创作出属于自身的形式之美。舍此之外,岂有它哉?
|
扫一扫
关注最新动态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010-5725-8084